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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人员配备

来源: 中国民航局 2025-01-06 930 0 0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人员配备》文件规定了民航安全检查机构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标准,适用于新建设机场的安全检查工作规划。根据年旅客吞吐量,文件详细划分了不同类型的安全检查工作及相应岗位,包括人身及随身行李物品、托运行李、道口、货物邮件、安全检查车、防爆检查等,并明确了各岗位的人员配置要求。对于年旅客吞吐量5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具体配备要求如下:- 人身及随身行李物品安全检查:每班一条通道配备6人(主通道)或4人(其他通道)。- 托运行李安全检查:非集中判图形式每班配备2人,集中判图形式每班配备3人。- 道口安全检查:每班一个道口配备5人。- 货物邮件安全检查:非集中判图形式每班配备2人,集中判图形式每班配备3人。- 安全检查车安全检查:每班一台车配备3人。- 防爆安全检查:每班1个站点配备1人。- 综合服务、质量控制、业务培训、设备维修和管理等岗位也设有具体人员配置标准。对于年旅客吞吐量50万人次以下的机场,人员配置根据实际吞吐量调整,基本遵循上述标准。人均年度作业时间为1,630.56小时。文件还提供了安全检查现场监察参考指标,用于评估资源紧张情况。


木林森拟收购广州市新航科技51%股权,布局低空及航空照明领域

来源: 航空产业网 2025-01-05 1082 0 0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利女士及广州市新航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书》,计划协同开展低空照明、航空照明相关产品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制造及业务拓展。陈利持有标的公司80%的股份,广州市新航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19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举兵。协议约定,木林森完成对广州市新航科技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后,若满意则收购其51%股权,整体估值不超过7.5亿元。广州市新航科技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至2027年每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6000万元和7000万元,未达目标将由陈利补偿。收购完成后,木林森将支持其独立上市,并有权在特定条件下以静态市盈率15倍价格收购剩余49%股权。协议还包括排他性条款、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此次合作有助于木林森获取客户资源、设计能力及专利等,增强在低空经济领域的发展潜力。协议为意向性文件,具体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证和内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无管制机场飞行运行规则

来源: 中国民航局 2025-01-04 193 0 0

《无管制机场飞行运行规则》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制定,旨在规范无管制机场的飞行运行,提高训练和熟练飞行指挥水平,促进通用航空发展。该规则依据《民用航空法》、《飞行基本规则》等法规,适用于无管制机场范围内的目视飞行规则(VFR)或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活动。主要内容包括:1. 明确无管制机场定义及适用对象;2. 规定一般运行标准,如起落航线、飞行前准备和安全行为;3. 特殊运行要求,涵盖跳伞、直升机、超轻型航空器、滑翔机、热气球及农林喷洒作业;4. 运行风险提示,如飞机尺寸、顺风起飞着陆、尾流和风切变;5. 标准起落航线程序,包括速度限制、进场和复飞程序;6. 无线电广播标准用语及位置信息广播;7. 飞行指挥员的定义、准入条件、职责分工及培训要求。规则自下发之日起30日后生效,废止2019年版相关通知。


适航指令:飞行控制-水平安定面配平作动筒-改装

来源: 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5-01-03 734 0 0

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发布适航指令(AD No. 2024-0247),生效日期为2025年1月1日,涉及空客A318、A319、A320、A321、A330和A340系列飞机。该指令针对Collins Aerospace维护的THSA(可调节水平稳定器执行器),这些部件在2014年至2024年间释放至服务时,其释放证书中包含错误的累积寿命信息。如果不纠正,可能导致THSA超出认证寿命限制运行。指令要求:对于装有受影响部件的飞机,需在AD生效后30天内联系Collins Aerospace获取批准指令,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包括用合格部件替换受影响部件。自AD生效日起,禁止安装受影响的THSA部件。参考文件为空客OIT 999.0087/24和Collins Aerospace VSIL FA3T1-27-04。EASA允许批准替代符合性方法,并征求公众意见至2025年1月15日。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关于航空器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制订和批准的咨询通告

来源: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航空器评审处 2025-01-03 1360 0 0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咨询通告(民航规〔2024〕70号,编号:AC-91-FS-037R1),旨在指导航空器制造商制定和获得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的批准,为航空运营人制定MEL提供基础。该通告自2024年12月18日起生效,撤销了2018年发布的AC-91-037。适用范围涵盖按CCAR-23、25、27、29部或等效适航标准申请型号合格证的制造商。主要内容包括:1. **术语定义**:明确了“不工作”和修复期限(A、B、C、D类)的定义。2. **基本原则**:MMEL制定基于制造商提出的不工作项目建议,并需向航空器评审组(AEG)提出飞行运行评审委员会(FOEB)评审申请。3. **评审流程**:制造商提交MMEL建议项目及分析文件,FOEB组织评审并确定验证计划。通过评审后,制造商编制MMEL并经FOEB批准后发布。4. **修订机制**:制造商可申请修订MMEL,包括新增、修订或取消项目。5. **通用MMEL**:飞行标准司制定了适用于设计简单飞机的《通用主最低设备清单》(GMMEL)。附录提供了MMEL建议项目格式、修订格式及常见项目样例,供制造商参考。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关于航空器计划维修要求编制的咨询通告

来源: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航空器评审处 2025-01-03 1147 0 0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咨询通告(民航规〔2024〕61号,编号:AC-91-FS-026R2),于2024年12月6日生效。该通告旨在指导航空器制造商编制计划维修要求文件,确保航空器的适航性。适用对象包括按CCAR-23、25、27、29部或等效标准申请型号合格证的航空器制造商、发动机和螺旋桨制造商及设计更改批准持有人。通告撤销了之前的AC-91-26R1和MD-FS-032(AEG003)。主要内容涵盖:1. **维修任务分类**:分为计划维修任务和非计划维修任务。2. **基本要求**:制造商应采用最新的MSG-3方法编制计划维修任务,并遵循适航审定部门的要求。3. **运输类航空器**:需组织维修技术委员会(MTC)和工作组(WG),制定政策和程序手册(PPH),进行初始和后续的计划维修要求分析与批准。4. **非运输类航空器**:需组织维修任务分析工作组,制定流程规范,进行初始和后续的计划维修要求分析与认可。5. **PPH要求**:明确了手册的基本、内容、修订和更新要求。6. **发动机和螺旋桨**:由动力装置专业工作组负责分析。7. **国际合作**:涉及多国民航当局时,制造商需向民航局AEG部门提出联合评审请求。8. **附录**:提供MSG-3表格样例、编制和优化流程指导。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关于航空器运行文件的咨询通告

来源: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航空器评审处 2025-01-03 1054 0 0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了咨询通告(民航规〔2024〕65号,编号:AC-91-FS-024R2),于2024年12月6日生效。该通告旨在指导航空器制造商和设计更改批准持有人编制和管理航空器运行文件,为航空运营人提供规范运行的基本依据。适用范围涵盖按CCAR-23、25、27、29部或等效适航标准申请型号合格证的航空器制造商及设计更改批准持有人。通告撤销了2018年3月21日发布的AC-91-24R1。主要内容包括:航空器运行文件是确保航空器正确使用的关键信息,通常以《飞行手册》形式呈现。制造商需在交付前获得局方对运行文件的批准,并在交付时提供给所有人或运营人。运行文件涵盖飞行机组操作手册、快速参考手册、载重平衡手册、偏差放行指南和客舱机组操作手册等,手册应便于查阅、修订控制,可用中文或英文编写。通告详细规定了各类手册的最低内容要求及编制、分发和修订管理流程。局方将评估确认后对运行文件及其修订予以认可,设计更改持有人需负责相关部分的影响评估和修订。附录提供了具体样式和表格。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关于进口航空器运行符合性评审的咨询通告

来源: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航空器评审处 2025-01-03 943 0 0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了《进口航空器运行符合性评审的咨询通告》(民航规〔2024〕57号,编号:AC-91-FS-013R2),于2024年12月5日生效。该通告旨在确保首次进口新型号航空器的运行符合性和持续安全,依据CCAR-21部第21.50条和第十五章要求制定。适用对象为按照CCAR-23、25、27、29等适航标准申请型号认可证的进口航空器及其设计更改批准的持有人。主要内容包括:- **撤销旧文件**:撤销2018年3月14日发布的AC-91-13R1。- **背景说明**:即使航空器已满足所在国/地区民航当局规章要求,仍需符合中国民航规章并获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 **一般要求**:进口型号航空器在首次投入运行前应经过航空评审组(AEG)的运行符合性评审,涵盖型号设计相关的运行信息、驾驶员资格规范等项目。- **AEG评审启动**:由型号认可审定项目启动,申请人需与民航局飞行标准司联系并讨论具体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和流程**:申请人需提供所在国/地区民航当局AEG评审的标准和程序,中国民用航空局AEG可采取对比或直接评审。- **评审项目组**:针对每一型号,飞行标准司将组织AEG评审项目组进行评审。- **初始和持续评审**:初始评审结合首次引进计划实施,持续评审通过设计更改评估和实际运行反馈开展。- **发动机和螺旋桨评审**:随同航空器AEG评审启动,涉及维修培训规范等内容。- **国际合作**:欢迎申请人邀请所在国/地区民航局参与AEG评审,但非强制。- **费用**:AEG评审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需负责评审组的交通和住宿费用。附录包含评审项目确认单、评审计划安排样例、支持文件清单及评审报告样式等。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关于航空器持续适航文件

来源: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航空器评审处 2025-01-03 1656 0 0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咨询通告(民航规〔2024〕62号,编号:AC-91-FS-011R3),于2024年12月6日下发,旨在指导航空器制造厂家编制和管理持续适航文件(ICA)。该文件依据CCAR-21部第21.50条和第十五章要求制定,适用于按CCAR-23、25、27、29部或等效标准申请型号合格证的航空器制造商及发动机、螺旋桨制造商和设计更改批准持有人。主要内容包括:航空器制造商需在交付或首次颁发标准适航证前获得局方对持续适航文件的批准,并提供给所有人或运营人;文件涵盖使用、维修限制、方法、程序及接口信息;手册应便于查阅、修订控制,可使用中文或英文编写;详细规定了维修要求、程序及构型控制文件的内容;明确了编制、分发和修订管理规范;以及非制造商的设计更改批准持有人的修订责任。此文件撤销了2018年3月14日颁发的AC-91-11R2。


中简科技拟投资设立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预浸料等结构材料及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来源: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1-03 1203 0 0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77)宣布设立子公司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专注于结构功能材料领域。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与瀚宇技术和兴宇管理共同投资成立常宏功能材料,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中简科技出资9000万元,持股90%。合作方还包括常州瀚宇技术服务合伙企业和常州兴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分别持股1%和9%。新子公司将主要从事预浸料等结构及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旨在延伸产业链,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并提升公司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市场竞争力。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此举有助于改善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现状,增强抗风险能力。核心管理层将深度参与子公司管理,保障高效协同运营,助力公司在高性能材料领域实现快速发展。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5-01-03 752 0 0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140,000份,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6月5日。2024年第四季度,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共1,359,701股,占可行权数量的43.30%。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共1,488,701股,占可行权数量的47.41%,公司累计获得募集资金22,970,656.43元。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由3,445,393,737股增加至3,446,753,438股,增加了1,359,701股。公告日期为2025年1月3日。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航空有限公司签署《通用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来源: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01-03 854 0 0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货航)与国泰航空有限公司签署了《通用服务框架协议》,涵盖货运空间销售代理、地面代理服务、软件服务、货运联营安排及租赁服务等内容。协议初始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自动续期三年,遵守相关上市规则。国泰航空通过下属控股子公司持有国货航5%以上股份,构成关联方。该关联交易经国货航董事会审议通过,预计2024年至2026年交易上限分别为2.815亿、3.075亿和3.365亿元人民币。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考市场条件和行业标准确定。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或有关部门批准。截至2024年11月,国货航与国泰航空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2.2233亿元。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关于修订《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民航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来源: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CATA) 2025-01-02 101 0 0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民航科技奖在行业科技创新发展中的效能,并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激励和引领作用,对《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民航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细则自2024年起实施,要求各民航有关单位遵照执行。附件包含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发布日期为2025年1月2日。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1-02 788 0 0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181,451,612股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为2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99,999,977.60元。扣除发行费用3,050,416.26元后,净额为4,496,949,561.34元,已于2024年12月25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为规范资金管理,昊华科技与五家银行及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用途如下:广发银行北京翠微支行存放449,962.26万元用于新建全氟烯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北京银行学清路支行存放32,729.14万元用于海棠1901产业化项目;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存放1,289.03万元用于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交通银行阜外支行存放591.25万元用于VDF、PVDF及HCFC-142b项目;建设银行安慧支行存放1,105.01万元用于扩建CTFE和R113a联产项目。《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了资金使用范围、存放与划付、监督权及各方义务和违约责任。公告日期为2025年1月2日。


关于2025年第一批民航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报材料的公示

来源: 中国民航局 2025-01-02 533 0 0

《2025年第一批民航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报表》涉及北京双富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万学龙,成立于2007年12月12日,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公司资质为机场目视助航工程壹级,证书编号D111157548(临),取得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有效期至2025年5月17日,申请资质延续。公司注册资本6200万元,净资产1415.38万元,无负债。技术负责人卢茂云,从事工程建设工作26年。申报单位为北京中企建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填报日期为2025年1月2日。该公司持有航天航空工程甲级等资质,无违法违规及质量、安全事故记录,且无注册执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