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博电子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的核心内容整理:
一、公告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9
公告日期:2025年4月11日
二、关联交易概述
交易双方: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博电子)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
交易内容:国博电子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国博电子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经批准的金融服务。
交易性质:因财务公司与国博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故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最近12个月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以上。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3-8层。
-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 注册资本:58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票据贴现、资金结算与收付等。
-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23.60亿元,负债总额1006.51亿元,所有者权益117.09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2.32亿元,净利润12.24亿元。
-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财务公司构成国博电子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国博电子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国博电子存款的价格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贷款服务: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依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不高于国博电子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结算服务:结算费用由财务公司承担,国博电子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其他服务: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六、协议的主要内容
服务内容:财务公司向国博电子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服务价格:详见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部分。
合作限额:
- 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含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国博电子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含)。
- 双方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用途包括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协议生效与变更: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国博电子按法定程序获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权力(或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一方如有变更、终止协议要求,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七、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双方交易基于自愿、平等、互利、公开、合规原则,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国博电子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融资渠道。
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国博电子资金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2025年3月28日,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交易遵循相关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1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签订协议符合公司战略及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审议程序规范,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情形。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完备,双方严格履行协议,公司风险控制措施和处置预案执行良好,信息披露真实,对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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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博电子: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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