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地区飞行签派员执照定期检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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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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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中南地区飞行签派员执照定期检查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依据

• 依据 CCAR-65FS-R3 与 AC-65-FS-004,统一中南地区飞行签派员执照定期检查标准,确保持续胜任。

二、适用范围

• 执照管理关系在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的所有飞行签派员执照持有人。

三、职责分工

• 管理局:统筹、监督、题库更新。

• 各监管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签注、结果通报。

四、检查流程

  • 考试申请
    – 用人单位或个人须于签注到期前 3 个月向属地监管局提交《考试申请》。
    – 跨属地考试须书面报管理局批准。
  • 考试安排
    – 监管局 10 个工作日内发考试通知,明确时间、地点、监考人员。
  • 考试实施
    – 理论:计算机 100 题,1.5 小时,≥80 分合格。
    – 实践:2 名考官问答 1.5 小时,≥80 分合格;理论合格后方可参加。
  • 结果处理
    – 不合格者当日即停止行使执照权利。
  • 签注申请
    – 考试通过后 30 个工作日内提交《定期检查申请》,监管局 5 个工作日受理。
  • 签注与通报
    – 结果书面通报并抄报管理局;签注日期为通报文件下发日,有效期 36 个月。
  • 五、补考规定

    • 未通过或未按时参加者,间隔 1 个月后可申请补考;理论成绩 36 个月内有效,可仅补考实践。

    六、考试费用

    • 理论 70 元/次,实践 150 元/次(民航发〔2016〕107 号)。

    七、考试纪律与记录

    • 全程局方监察;成绩表由监管局保存 36 个月。

    八、有效期与解释

    •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3 年,由中南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 : 点击查看

    中南地区飞行签派员执照定期检查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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