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航空和越捷航空禁止机上使用充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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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 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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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航空与越捷航空联合发布安全指令,自公告之日起在所有航班上实施更严格的便携式移动电源(俗称“充电宝”)管控措施,核心内容是“全程禁用”:乘客在机舱内不得使用充电宝为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等任何电子设备充电,也不得通过座椅电源或机上USB接口给充电宝本身补电。

若需携带,必须在登机口或登机前将充电宝从手提行李中取出,飞行全程置于前方座椅口袋、座椅下方行李或客舱其他“可见且可快速拿取”的位置,以便机组一旦察觉异常可立即处置。

禁令直接原因是全球民航范围内充电宝自燃、冒烟事件持续增加。锂电池高能量密度,在飞机特有的低压、温差和频繁震动环境中更容易发生内部短路、热失控,数秒内即可产生高温火焰和有毒气体,客舱内若发现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将危及整架飞机。

此前韩国釜山航空一架A321就在地面阶段因行李架内充电宝过热而烧毁全机,成为行业警钟。越南两家航司因此决定把“禁用”范围从货舱扩展到客舱使用环节,但维持原有“禁止托运”条款,形成“可携、禁用、禁托”的完整闭环。

旅客仍可按现行民航法规限量携带:额定能量≤100Wh(约20000mAh/5V)的每人最多10块,100Wh—160Wh(约20000—32000mAh)的每人最多2块且须单独申报,>160Wh或标识不清的一律禁止登机。

航空公司提醒乘客在值机前自查容量标识、瓦时(Wh)与毫安时(mAh)换算,并建议把充电宝放在随身包外侧或专用保护盒内,避免与硬币、钥匙等金属物碰撞引发短路。若违反规定,机组有权立即没收、终止使用,并视情节在落地后移交机场公安处理,以确保飞行全程零起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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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航空和越捷航空禁止机上使用充电宝.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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