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材料| 基于性能导航(PBN)运行和批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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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局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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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性能导航(PBN)运行和批准指南》的宣贯材料,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于2025年5月7日发布。文件旨在指导航空运营人实施PBN运行,并提供相关申请和批准的详细指南。以下是其核心内容的详细总结:

一、指南内容结构

  • 第1部分:目的、适用范围、生效与废止。
  • 第2部分:PBN概述、基本概念、功能与性能要求、A-RNP专门介绍。
  • 第3部分:申请应提交材料与批准要求。
  • 第4部分:各类运行批准的针对性要求,新增批准种类包括A-RNP、RNP0.3(直升机)、LP/LPV、RNAV替代、RF批准。
  • 第5部分:解释性材料和批准运行规范样本。
  • 二、适用范围与生效废止

  • 适用范围:适用于CCAR-91部、121部、135部、136部的航空运营人,在中国空域及由我国管理的近海及洋区空域内实施PBN运行。
  • 生效与废止: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多个旧的运行批准指南。
  • 三、基于性能导航(PBN)的基本概念

  • PBN:基于导航性能要求的区域导航,包含精确性、完好性、连续性和功能性要求。
  • 空域概念:整体规划,包含导航规范、设备基础设施、导航应用等。
  • 导航规范:针对特定PBN导航应用制定的要求。
  • 导航应用:在空域概念下用于航路、仪表进近、进场或离场程序等。
  • 四、各类PBN运行的申请材料总体要求

  • 申请材料清单:
    1. 请求PBN运行批准的意图。
    2. 航空器/导航系统的合格性证明。
    3. 导航数据库管理。
    4. 最低设备清单(MEL)。
    5. 持续适航的政策。
    6. 人员培训方案。
    7. 运行手册和检查单。
  • 五、各类PBN的一般运行要求

  • 通用要求:包括PBN能力和要求、航空器执行航路或程序资格的确认、飞行计划设备后缀和PBN能力代码、备降场要求、使用当前有效的导航数据库等。
  • 六、与原有导航规范的差异对比

  • RNAV1/2、RNAV5、RNP2、RNAV10:新规范对设备适航性、导航覆盖和性能要求等进行了调整。
  • 终端区和进近中实施RNP运行:新增了RNP1、LNAV/VNAV、LP/LPV等运行类型,对飞行指引最低高度、自动驾驶坡度限制等提出了新要求。
  • RNP4(洋区/偏远陆地):对空管通信监视要求、航迹偏差告警等进行了调整。
  • 七、新增的运行种类介绍

  • A-RNP运行:
    • 适用范围:洋区/偏远陆地航路、陆地航路、终端区进离场、进近程序。
    • 导航基础设施:基于GNSS或SBAS。
    • 需具备RNP APCH能力。
  • 直升机RNP 0.3运行:
    • 适用范围:航路和终端区进离场航线、进近程序。
    • 导航基础设施:基于GNSS或SBAS。
    • 需安装具备耦合功能的飞行引导系统。
  • LP/LPV最低标准的RNP APCH运行:
    • 适用范围:基于GNSS和SBAS服务范围内运行。
    • 精确度值:起始进近1.0海里、中间进近1.0海里、复飞1.0海里。
  • RNAV替代:
    • 概念:在某些传统航路和程序上使用RNAV系统代替传统导航设备。
    • 需满足相关运行批准和导航要求。
  • RF附加功能:
    • 适用范围:终端区仪表飞行程序中使用。
    • 需安装电子移动地图显示器,使用飞行指引仪或自动驾驶与导航系统耦合。
  • 八、运行合格审定

  • 申请和审批的规章结构:明确了申请和审批的流程。
  • 各类PBN运行的申请材料:详细列出了申请材料的要求。
  • 简化申请与审批的原则:提出了简化申请和审批的原则。
  • 各类PBN运行的验证:规定了验证的方式和要求。
  • 各类PBN运行的批准:明确了批准的方式和条件。
  • 持续监控和条件变化的报告:要求运营人持续监控并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 重新批准的过渡计划安排:提出了重新批准的过渡计划安排。
  • 九、重新批准的过渡计划安排

  • 所有运营人:应在2025年内完成补充审定工作。
  • 初次申请或申请PBN新类型导航规范批准的运营人:应按照本通告的要求实施申请。
  • 原文链接 : 点击查看

    基于性能导航(PBN)运行和批准指南宣贯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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