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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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是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70。
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2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69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61%。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54%。
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 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6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53.50万股,预留111.50万股。
-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35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于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21.24元,预留授予价格为每股15.17元。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
- 解除限售安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各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预留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各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50%。
解除限售条件:
- 公司未发生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依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系数划分为A、B、C三个档次。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说明:
- 在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及登记过程中,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5人调整为232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453.50万股调整为447.00万股。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11.50万股调整为101.70万股。
-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回购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
解除限售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127名激励对象,95.6933万股。
-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84名激励对象,41万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 认为除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以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之外,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意见:
- 认为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解除限售标准,符合解除限售资格条件。
律师法律意见:
- 认为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认为北斗星通及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公告提供了详细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计划内容、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等信息。
查看完整报告:
北斗星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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