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四川川商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航空航天复材产业链月度动态报告 获取样刊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 2025-05-07

160 0 0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撤销四川川商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通知主体

  • 发布单位: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
  • 文件编号:民航西南局函〔2025〕8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 撤销原因

  • 未提交经营活动备案:自2022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该公司未在通航系统上提交经营活动备案,且无生产经营数据。
  • 未运营:该公司连续两年未开展运营活动。
  • 注册地址失效:2024年12月20日实地检查确认,该公司注册地址已改为他用。
  • 法律依据

  •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第46条:通用航空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依法撤销其经营许可证。
  • 民航局通知:依据民航局《关于建立基于运营安全评估的通航企业暂停和退出机制的通知》(局发明电〔2023〕2377号)要求。
  • 要求

  • 退回经营许可证:要求该公司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经营许可证退回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
  •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依法向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 抄送单位

  • 四川监管局
  • 管理局法规处
  • 飞标处
  • 适航处
  • 原文链接 : 点击查看

    关于撤销四川川商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通知.pdf


    评论 (0)


    暂无评论

    免费试用


    请完善以下信息,我们将会尽快与您联系
    若当前手机号码未注册航空产业网,系统在您提交信息之后会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用户密码默认手机号码最后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