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奖励办法(2024年修订版)》是中国民用航空局为加强航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奖励工作而制定的重要文件。该办法旨在表彰先进、强化激励,激发从业人员保证安全的积极性,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保障民航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本文将详细解读该办法的核心内容,包括奖励原则、奖励类别、对象、等级以及具体的奖励程序和计算方法。其核心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 目的:加强航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奖励工作。
- 适用范围:适用于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民航从业人员(含民航行政机关人员)和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奖励。
- 奖励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按绩施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第二章 奖励的类别、对象和等级
- 奖励类别:分为“纪录奖励”和“立功奖励”。
- 纪录奖励:包括单位安全纪录奖和个人安全纪录奖。
- 立功奖励:对在保证民航飞行安全、空防安全、地面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救援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
- 奖励等级:根据不同的安全纪录时间或贡献程度,授予不同等级的奖励,如“飞行安全一星奖”至“飞行安全钻石一星奖”等。
第三章 奖励程序
- 申报与审批:明确了不同类型奖励的申报单位、审批流程和实施奖励的主体。
- 材料要求:申报材料需包含奖励申报请示和相应的奖励登记表,由申报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 荣誉证书与奖章:由地区管理局颁发。
第四章 附则
- 计算方法:详细规定了航空公司安全飞行纪录时间、空管单位安全运行纪录时间、飞行人员安全飞行时间、维修人员安全维修纪录、管制人员和空管服务保障人员安全运行纪录时间的计算方法。
- 诚信管理:对申报单位和个人出现虚报、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理规定,以及因严重失信行为被记入民航行业信用记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予以奖励。
- 实施细则: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可制定本单位的航空安全奖励实施细则,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物质奖励,并遵守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
- 实施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奖励办法》(民航发〔2023〕9号)。
附件内容
- 附件1-4:分别为飞行人员、维修人员、管制人员和空管服务保障人员的安全奖励登记表,用于记录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安全纪录、主要事迹等。
- 附件5-7:为安全飞行奖、安全维修奖和空管安全运行奖的荣誉证书内页模板,包含被奖励者的姓名、执照编号、安全纪录时间、颁发机关等信息。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奖励办法(民航发【2024】45号).pdf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