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与正时精控签订振镜采购合同,合同金额累计为2,758.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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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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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概述

公告主体: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333,简称“铂力特”)

公告类型: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4

公告日期:2025年2月21日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交易内容:铂力特与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时精控”)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振镜,合同金额累计为2,758.5万元人民币。
  2. 交易性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3. 关联关系:正时精控是铂力特持股13.3673%的联营企业,且铂力特高级管理人员杨东辉担任正时精控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4. 审议程序:该关联交易已经铂力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北京正时精控科技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郑明春
  3. 注册资本:733.4162万元人民币
  4.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5日
  5.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光学仪器制造与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集成电路设计等。
  6. 关联关系:铂力特持有正时精控13.3673%股权,且铂力特实际控制人之一薛蕾及董事杨东辉通过西安博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正时精控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交易金额:累计2,758.5万元人民币。
  2. 交易内容:采购振镜。
  3. 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主体:铂力特(甲方)与正时精控(乙方)。
  2. 支付方式:货物验收合格且开具发票后全额支付。
  3. 生效时间:双方盖章后生效。
  4. 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需承担违约责任。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影响

  1. 必要性:采购行为是铂力特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
  2. 定价公允性:采购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3. 对公司影响: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2025年2月21日,铂力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认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 保荐人意见:保荐人认为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原文链接 : 点击查看

附件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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