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ERO100连载 | PCC集团
2019年11年08日
中国民航局 2024-11-20
1 背景和目的
1.1 为加强直升机国际运行监管和指导,确保直升机运营人和运行人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通行规则实施国际运行,促进不同区域运行规则有效衔接,降低合规性风险,提高直升机国际运行安全水平,依据《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小型商业运输和空中游览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特殊商业和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6)等规章,制定本咨询通告。
1.2 本咨询通告包含了直升机运营人和运行人实施国际运行中各运行要素应当满足的要求,为其实施国际运行提供依据和指导。
2 适用范围
2.1 本咨询通告适用于使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籍登记的直升机在境外实施国际商业航空运输和国际通用航空运行。
2.2 本咨询通告中的直升机国际商业航空运输,是指运营人按照CCAR-135 部使用直升机实施的定期、不定期载客或者载货飞行。
2.3 本咨询通告不适用于使用直升机实施航空作业。
2.4 本咨询通告所涉及的运行人,仅适用于国际通用航空运行。
民航局直升机国际运行咨询通告.pdf
2019年11年08日
2022年05年18日
2019年12年02日
2022年07年22日
2019年06年25日
2019年06年25日
2024年02年21日
2021年10年18日
2021年08年18日
2019年06年03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