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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年08日
中国民航局 2025-07-04
来自内蒙古、四川和陕西三个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的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每个案例都详细描述了违法行为的性质、查处过程和处罚结果,并提供了案件评析,总结经验教训。
案例一:呼伦贝尔空管站未建立从业人员工作作风长效机制案
关键词:作风清单、量化评估、制度修订
要旨:呼伦贝尔空管站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人员作风清单和专业人员问题清单,也未建立作风量化评估程序,违反了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民航内蒙古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呼伦贝尔空管站补充更新问题清单,建立作风量化评估程序。
案件评析:空管单位安全管理主动性不足,需要加强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案例二:叁浩(成都)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实施收费性质飞行体验案
关键词:通航、未取得经营许可、经营活动
要旨:叁浩(成都)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了收费性质的飞行体验活动,违反了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民航四川监管局依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3200元的罚款。
案件评析:本案体现了对通航公司经营行为的监管,督促其知法守法,合规运营。
案例三:通航飞行学院(西安)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不适航航空器、维修工作、持续适航性文件
要旨:通航飞行学院(西安)有限公司未按照航空器厂家发布的维修手册要求完成维修工作,在航空器处于不适航状态的情况下多次实施飞行任务,违反了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民航陕西安全监督管理局依据《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对该公司处以20000元罚款。
案件评析:本案强调了通用航空企业对航空器适航性的重视,以及对维修人员资质和适航性资料评估的关注。
总结:
这些案例反映了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对通用航空安全监管的重视,以及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监管部门在维护民航安全方面所做的努力,以及通用航空企业需要遵守的法规和标准。
内蒙古、四川、陕西监管局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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