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机场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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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局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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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场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MH/T 6134—2025 :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 A、B 类通用机场、船上/野外临时起降点的航空燃料(喷气燃料、航空汽油)全链条质量管理。
    • 运输机场通用航空供油可参照执行。
  • 质量法规依据
    • 喷气燃料:GB 6537(3 号)/ DEF STAN 91-091(Jet A-1)/ ASTM D1655
    • 航空汽油:GB 1787 / ASTM D910 / ASTM D7547
    • 设备、清洗、检测等:MH/T 6002、6020、6037、6044 等
  • 设施、设备、工艺通用要求
    • 专用:喷气燃料与航空汽油的接收、储存、发出、加注系统必须独立,不得混用。
    • 材质:与燃料接触件禁用铜/镉/镀锌/塑料及富锌涂料。
    • 标识:按燃料牌号统一颜色、标签、箭头(表1)。
    • 清洗/浸润:新建、停用>6 个月、换品种、换牌号均需按附录 A、B、C 进行浸润、冲洗、评估。
    • 胶管:按标准(GB/T 10543、EI 1529 等)设定 6–15 年使用寿命;安装前浸泡+冲洗。
    • 过滤:
    ‑ 喷气:过滤分离器(GB/T 21358 / EI 1581)
    ‑ 航汽:≤5 µm 过滤器
    ‑ 压差计、排沉、快速取样、滤芯 5 年或压差/膜片异常即更换。
    • 油罐/油桶:设聚污槽、排沉;每 3–10 年清洗评估一次(表 B.1)。
    • 加油设备:单品种专用;加油枪滤网 3 月检查;自助机须设紧急停泵。
  • 质量控制六大环节
  • 溯源:批次号贯穿生产→接收→发出→加注,随附合格证/发油单。
  • 取样:按容器类型(罐、桶、车)规定点位、数量、方法;争议样双份铅封。
  • 留样:喷气 ≥2.5 L,航汽 ≥8 L;保存至用完或 3 个月。
  • 检验:
    • 核对检验:外观、密度、铜腐、馏程等(表3)。
    • 常规/重新评定:新批次、库存>6 月、混罐等必做;差异≤指标变化限即合格。
    • 专项:膜片、电导率、化学测水、微生物(表4)。
  • 沉降:罐、车、桶均设最短静置时间(30 min–24 h),排沉至外观合格。
  • 排沉/回收:排放燃料经沉降、外观合格可回罐(≤10%);不合格降质处理。
  • 过程控制程序
    • 接收:核对证件→验铅封→逐舱取样→核对检验→记录(表 D.2)。
    • 储存:隔离批次→周排沉/月电导→半年重新评定。
    • 发出:首罐排沉→核对标识→留样→出具发出合格证→记录(表 D.1)。
    • 加注:日首排沉→核对枪/机标识→观察压差→胶管置换周期→可应客户要求在线取样。
  • 应急与记录
    • 制定燃料质量异常、污染、混油、火灾等应急预案并演练。
    • 记录(取样、排沉、检验、异常)保存 ≥3 年;表格模板见附录 D。
  • 关键附录速览
    A 非固定设备浸润冲洗:碳钢 96 h、铝/不锈钢 1 h,3 倍管容冲洗,留 5 L 样检 6 项。
    B 容器清洗评估:周期、提前清洗条件、换装程序。
    C 过滤器维护:滤芯更换规则、压差换算图。
    D 记录表格:发油单、接收检查单、浸润冲洗记录。
  • 原文链接 : 点击查看

    通用机场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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