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候运行驾驶员训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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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局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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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发布的《全天候运行驾驶员训练指南》,编号为IB-FS-OPS-017,下发日期为2025年5月15日。其核心内容是规范全天候运行驾驶员的训练要求,提高飞行安全水平。以下是其核心内容的详细总结:

1. 背景和目的

  • 目的:规范全天候运行驾驶员训练,提高全天候运行安全水平。
  • 依据:中国民航相关运行规章和全天候运行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适用范围

  • 适用对象: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籍登记的飞机实施全天候运行的运营人。
  • 训练内容:包括非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的仪表进近运行训练,以及低能见度起飞(LVTO)、特殊批准I类(SA CAT I)、特殊批准II类(SA CAT II)、II类、III类和低能见度滑行等低能见度运行(LVO)训练要求。
  • 3. 参考资料

  • 包括国际民航公约附件6、14,以及《全天候运行手册》(Doc 9365)、《高级场面活动引导与控制系统手册》(Doc 9830)等。
  • 4. 定义与缩略语

  • 包括警戒高(AH)、决断高度或决断高(DA/H)、电子飞行包(EFB)、增强视景系统(EVS)等定义。
  • 5. 全天候运行驾驶员训练基本要求

    5.1 地面训练要求

  • 包括风切变、气象特征、仪表气象条件下起飞程序、机场最低运行标准、飞机特定飞行系统、能见度和RVR报告的使用、进近程序和操作技巧等内容。
  • 5.2 飞行训练要求

  • 使用飞机或模拟机实施,包括仪表气象条件下起飞、进近、着陆和复飞时的系统故障等内容。
  • 6. 全天候运行驾驶员训练附加要求

    6.1 训练准入资格

  • 驾驶员需符合全天候运行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训练准入资格的规定。
  • 6.2 LVTO初始训练

  • 地面训练课程包括LVTO相关系统故障影响、RVR条件下起飞程序等内容。
  • 飞行训练课程包括在批准的最小RVR条件下正常起飞、发动机故障后继续起飞等内容。
  • 6.3 SA CAT I、SA CAT II、CAT II、CAT III运行初始训练

  • 不具有低能见度进近运行经历的驾驶员:
    • 地面训练包括机载系统运行能力、特殊飞机/系统故障等内容。
    • 飞行训练包括使用飞行引导系统进行低能见度进近、复飞等内容。
  • 具有低能见度进近运行经历的驾驶员:
    • 可以完成缩短的飞行训练课程。
  • 6.4 定期复训和熟练检查

  • 运营人需为驾驶员制定LVO地面训练课程和飞行训练课程,确保驾驶员保持实施被授权LVO的熟练性。
  • 6.5 差异训练

  • 当驾驶员拟实施的低能见度进近运行或带有运行增益的运行未被授权时,或发生相关变化时,需进行差异训练。
  • 6.6 使用HUD实施仪表进近运行特殊训练要求

  • 包括HUD初始地面训练和飞行训练,内容涉及HUD设备的使用、飞行前计划、运行方面考虑等。
  • 6.7 低能见度滑行训练

  • 训练旨在确保驾驶员在低能见度条件下能够安全、准确地进行飞机在机场场面的地面移动。
  • 包括地面训练课程和飞行训练课程内容。
  • 7. 飞行训练课程注释与总结

  • 提供了LVO和带有运行增益的运行初始训练要求、定期复训和熟练检查要求的汇总表。
  • 附件

  • 包括定义和缩略语,如警戒高(AH)、决断高度或决断高(DA/H)、电子飞行包(EFB)等。
  • 原文链接 : 点击查看

    全天候运行驾驶员训练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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