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民航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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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局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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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民航机场相关科研、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单位,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为扎实做好民航工程建设标准研究,推动机场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的进步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民航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成立基础标准分委员会,现公开征集分委员会委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与任务

  基础标准分委员会是民航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下设组织,主要工作职责与任务为:

  (一)对《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民用水上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在编)、《民用垂直起降场地技术标准》(在编)、《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遮蔽原则应用指南》《助航灯光系统规划设计指南》《航空障碍物标识设计标准》(在编)等标准持续开展研究与论证。

  (二)持续跟踪研究国际民航在机场领域方面的政策、标准、技术和业务动态。

  (三)在国内机场相关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开展与国际标准一致性审议。

  (四)参加国际民航组织机场领域标准研究国际会议,组织研究答复信函,递交议案,提出意见等。

  二、征集范围

  根据基础标准分委员会工作职责,现面向民用航空领域行政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征集委员,委员应当在机场管理、建设、运行、科研、咨询、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以及航空驾驶等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机场领域标准技术指标,并具备较强的技术研究能力。

  三、委员条件

  (一)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二)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和工作程序,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分委员会活动,认真履行委员各项职责和义务。

  (四)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政府部门任职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的人员(离退休人员除外)。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人需填写委员登记表(见附件),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单位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每单位推荐不超过2人。

  (二)申请人需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含word文档和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三)对申请人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主要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后,将由民航局遴选确定基础标准分委员会委员名单。

  联系电话:010-64092861

  电子邮箱:mhgcjsbwh@163.com

  附件:民航工程建设基础标准分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民航局机场司

  2025年4月23日

原文链接 : 点击查看

民航工程建设基础标准分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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