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江口:2024年11月24日部分区域无人机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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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公安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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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的通告

为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以下区域内全天候禁止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

二、禁飞范围:江口县双江街道两河口至坝盘蒋家湾赛道区域上空及方圆500米范围。

三、禁飞区域内,对未经批准私自飞行航空器,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收缴飞行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四、2024年11月24日,在上述区域内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但经公安机关依法批准用于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除外。            

  江口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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