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发布2021年第二批进口航材免税主体清单,多家通航公司及飞机制造公司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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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局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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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4日,民航局发布2021年第二批进口航材免税主体清单,顺丰航空有限公司南航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鹿公务航空有限公司东方时尚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精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甘肃泛美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若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拉萨圣若公务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用航空江西直升机有限公司华彬亚盛通用航空(北京)有限公司江苏润扬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亚捷通用航空无锡有限公司珠海雁洲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美邦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江西快线通勤航空有限公司辽宁通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湖北蔚蓝通用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芜湖钻石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湖南翔龙飞机有限公司河南乔海泽尼尔科技有限公司大同轻型飞机制造有限公司辽宁联航神燕飞机有限公司弥勒浩翔科技有限公司等549家单位在列。


       根据今年4月印发的财关税〔2021〕15号、16号文件,2021年至2030年间,对民用飞机整机设计制造企业、国内航空公司、维修单位、航空器材分销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维修用航空器材,免征进口关税。


查看完整报告:

2021年第二批进口航材免税主体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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