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管理局关于印发东北民航气象人员工作作风建设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编号为民航东北局规发〔2025〕1号,由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于2025年3月17日印发。文件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航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民航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东北地区气象人员工作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下是对文件核心内容的详细介绍:
一、文件目的与适用范围
- 目的:加强东北地区民航气象人员工作作风建设,确保民航安全。
- 适用范围:适用于东北地区持照气象人员的工作作风建设量化考核工作。
二、工作阶段与要求
- 准备阶段(3月18日至4月17日):各单位建立量化考核管理机制,完成学习宣贯,并上报相关情况。
- 验收阶段(4月18日至4月30日):监管局(运行办)对辖区气象人员工作作风建设量化考核管理机制进行验收,指导完善。
- 实施阶段(5月1日起):各单位严格落实量化考核工作,压实岗位安全责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及时总结问题并报告考核情况。
三、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则
- 依据:基于《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等法规制定。
- 适用对象:东北地区持照气象人员。
(二)组织与实施
- 东北地区管理局:负责编制修订考核管理办法,指导全区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 东北空管局和各机场集团等:负责本单位气象人员工作作风建设量化考核具体工作,建立考核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 监管局(运行办):督导辖区气象人员工作作风建设量化考核工作,定期收集汇总上报考核情况。
(三)量化与考核
- 考核方法:采用计分制的风险控制评估办法,气象人员起始分数为5分,每年1月1日自动还原至5分。
- 考核内容:涵盖检查标准、检查依据、分值等,具体考核指标包括气象人员进场导致跑道侵入事件、无故不参加培训、脱岗、迟发或错发气象情报等29项内容。
- 预警与措施:
- 当考核分数等于或低于3分时,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作风教育和提醒。
- 当考核分数等于或低于1分时,进行不少于20小时的脱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恢复岗位执勤。
- 当考核分数等于或低于0分时,立即停止岗位执勤,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脱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恢复岗位执勤。
- 检查频率:各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气象人员工作作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减分。
- 报告机制:各单位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考核情况,监管局(运行办)汇总后报管理局,管理局进行分析研判和重点提示。
(四)附则
- 施行时间: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 解释权:由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负责解释。
四、附件内容
- 附件1:东北民航气象人员工作作风建设量化考核表,详细列出了29项考核指标及其分值和检查依据。
- 附件2:东北民航气象人员工作作风建设量化考核记录表,用于记录气象人员的考核情况,包括单位、专业、姓名、总分、扣分及具体扣分项等信息。
五、文件印发与抄送
- 印发单位: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气象处。
- 抄送对象:民航局空管办,管理局领导,局航安办、法规处。
六、核心重点总结
- 量化考核:通过计分制评估气象人员工作作风,明确考核指标和分值。
- 预警机制:根据考核分数采取不同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
- 定期检查与报告: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按时上报考核情况,强化监督管理。
- 培训与改进:对考核分数低的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促进作风改进和能力提升。
东北管理局关于印发东北民航气象人员工作作风建设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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