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厦门新机场项目-山东航空机务维修工程民航专业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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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信息中心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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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新机场项目-山东航空机务维修工程民航专业工程已由 国家发改委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厦门新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5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厦门新机场项目-山东航空机务维修工程民航专业工程

2.2项目立项批准文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厦门新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565号文)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新机场新建航站楼北侧:机坪建设面积为32195㎡,满足B777-9和A330-300及以下机型的停放、维修、行驶、试车等使用要求。机坪上共设置3个窄体临时机位及一个宽体试车位,在机位北侧规划8m宽机坪服务车道,以供服务车辆通行。机坪东侧两个临时机位尾部侧边缘各设置1个高杆灯,为机坪提供照明。

2.4招标范围:

厦门新机场项目-山东航空机务维修工程民航专业工程施工招标,包括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

主要内容为:空侧围界;安检道口的相关安检设备;机坪工程设计图纸显示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势及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场道工程、工艺设备、室外及配套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

2.5计划工期:施工时间约180个日历天,具体以机场整体进度及招标人要求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存续,具有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能力未受限制,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民航机场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管理团队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至少包含以下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等;

(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需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1年可提供财务状况表。

(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①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备一个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场道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注:同一业绩中包含多项施工内容的,须明示场道工程施工部分金额达1600万元及以上)。

②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备一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机场目视助航灯光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注:同一业绩中包含多项施工内容的,须明示目视助航灯光工程施工部分金额达50万元及以上)。

③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备一个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机场弱电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注:同一业绩中包含多项施工内容的,须明示弱电工程施工部分金额达150万元及以上)。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大数量为:3,由1名牵头人(牵头人须具备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单位派出)和2名成员组成,必须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2)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并且不得再以本公司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的情形包括: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3)与本单位同一母公司的其他单位;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5-07-11 09:00:00至 2025-07-18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②。

登记资料包括:

登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财务状况,加盖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及待建项目的承诺、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等查验截图,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页面截图。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和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5-07-11 09:00:00至 2025-07-18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 2025-07-11 09:00:00至 2025-07-18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8-07 09:00:00,地点为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华开评标区(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600号航汇大厦17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无。

9. 联系方式


日期: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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