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管理局关于颁发飞龙飞行培训(黑龙江)有限公司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和运行合格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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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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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飞龙飞行培训(黑龙江)有限公司申请,经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审定,依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290)和《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CCAR-141)有关规定,同意颁发该公司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和运行合格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内容

  经营许可证编号:民航通企字第1137号

  企业名称:飞龙飞行培训(黑龙江)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南海路16号

  法定代表人:辛志武

  经营范围:其他类: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

  二、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内容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证编号:No.X-178-DB

  学校名称:飞龙飞行培训(黑龙江)有限公司

  学校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光明街机场路

  主运行基地:大兴安岭/鄂伦春机场

  课程训练种类:整体课程训练

  本许可证除被放弃、撤销或吊销,在下述期限内将一直有效:2027年02月28日。    

       特此公告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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