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库汇聚全球航空产业政策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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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国家政策 地方政策 国外 行业组织
主题
全部 低空经济 绿色航空 航空运输 民用航空 通用航空 五年规划 航空发动机 商业航天 其他
交通运输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发挥交通运输作用促进全社会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指导意见

来源: 交通运输部 2025-01-24 88 0 0

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意见,旨在通过交通运输行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实现全社会就业目标。文件强调了就业对民生、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并提出多项具体措施:1. **创造高质量就业岗位**: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运输服务融合,发展智慧物流、智能配送等新兴产业,开发适应新型交通装备的岗位,形成产业和就业互促格局。2. **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加强新职业开发研究,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建立涵盖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全链条的人才发展职业体系。3. **强化重大工程项目带动作用**:评估重大交通工程项目的就业影响,通过政策联动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4. **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优化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强校企合作,推行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5. **支持重点群体就业**: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提供实习、见习机会,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质量。6. **落实就业体制机制改革**: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加强行业用工情况分析,防范化解就业风险。7. **保障劳动者权益**: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加强部门协同治理,打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该意见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了有力支撑,致力于提升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关于征求《涡轮发动机飞机旅客供氧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 中国民航局 2025-01-24 81 0 0

联系人:庄南剑,邮箱:njzhuang@cauc.edu.cn,电话:18522696062。发布日期为2025年1月22日。


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培训管理规定(试行)

来源: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5-01-23 80 0 0

《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培训管理规定(试行)》自2025年1月23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农用无人机操控员的培训活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该规定明确了培训的适用范围、主体、内容、考核方式及操作证颁发等关键环节。具体如下:1. **适用范围**:适用于农用无人机操控员的培训管理,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监督。2. **培训主体**:农用无人机生产者负责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培训,教员资质由生产者自主明确。3. **培训目标**:学员需掌握法律法规、无人机结构与操作规范、维护保养知识及作业操控技能,树立安全意识。4. **培训科目**:包括理论知识教学(科目一)、基础操作教学(科目二)和田间、水面作业教学(科目三),具体大纲和学时安排见附件。5. **考核方式**:每项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满分100分,80分合格,考核内容可由培训主体调整。6. **操作证颁发**:考核合格后,生产者为学员颁发长期有效的操作证,样式见附件。7. **特殊情况处理**:已持证人员参加其他企业培训时,理论知识部分可免考,实际操作需重新培训考核。此前持有的操作证继续有效。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相关政策的通知

来源: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5-01-23 74 0 0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通知,规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政策。自2025年1月25日起,航空医疗转运服务的价格被明确规定,附件所列价格为最高指导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详见附件。各公立医疗机构需严格按价格政策和临床诊疗规范收费,不得收取未列明费用,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市、区相关部门负责政策宣传与执行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成本控制,解决医患矛盾。国家或本市禁止使用的医学诊疗技术不适用此价格政策。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新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附件详细列出了航空医疗转运等项目的编码、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及医保类别等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关于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 国务院 2025-01-23 97 0 0

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关于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要依托户外运动优质资源和优势项目,通过提升设施建设、服务保障、赛事组织水平,强化产业集聚、业态融合、辐射带动作用,建设设施完善、服务优质、赛事丰富、国际知名的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带动我国户外运动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支持现代物流与供应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5-01-22 100 0 0

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支持现代物流与供应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府办规〔2025〕1号)并于2025年1月21起已正式实施,其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发展与低空经济等结合的物流新模式”“加快推进物流设施智能化改造”等工作部署,支持探索低空物流、轨道物流等应用场景,加快推动物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明确支持创设低空物流应用场景,支持低空物流设施网络建设,创新低空物流设施用地模式,加快低空物流应用实施。


关于征求《民用航空货物运输信息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 中国民航局 2025-01-22 93 0 0

民航局运输司于2025年1月22日发布通知,向各地区管理局、运输航空公司及运输机场(集团)公司征集对《民用航空货物运输信息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办法是在汇总前期各方意见基础上完善而成。各单位需结合实际情况研提意见,并于2月18日前反馈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稿可从民航局官网“意见征集”栏目下载。联系人张小燕和王一衡,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及邮箱。此外,要求各机场公司将此通知转发给驻场地面服务代理人。


《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

来源: 广州人大 2025-01-22 89 0 0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于2025年1月12日获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2月28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规范和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基础设施建设、飞行服务、产业发展及应用推广,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并保障安全。主要内容包括: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低空经济发展,制定相关政策,推动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广州空港委负责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提供飞行申报、气象信息等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进低空飞行通信、导航、监视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培育低空物流和出行应用场景;公安、气象等部门分别负责治安管理和气象保障服务。条例还规定了低空飞行活动的安全管理措施,如飞行申请审批、实名登记、气象条件监控等,并明确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此外,条例强调了低空经济产业的发展,支持产业园区建设、技术创新、投融资服务及人才培养,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物流、旅游、应急救援等多个领域的应用。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5-01-21 74 0 0

沧州市政府发布《沧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旨在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沧州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实施。该措施涵盖四大方面:拓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壮大低空经济核心产业、完善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低空科技创新力度,并强化各类要素支撑保障。具体措施包括:鼓励开设物流、公共服务、载客飞行及文旅体育等低空应用场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补贴;推动低空飞行器制造、教育培训和服务业发展,支持关键技术研发与适航审定;加快飞行服务保障平台和地面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保障土地要素,鼓励标准规章制订及保险产品开发。本措施自2025年1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低空经济相关业务的企业。


中国民航局关于三部适航规章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 中国民航局 2025-01-21 90 0 0

一是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甲24号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民航法规与标准化研究所,并注明“规章征求意见反馈”,邮编100028;二是电子邮件发送至legaldivision@caa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1号)  通用机场管理规定

来源: 国务院 2025-01-20 78 0 0

本规定旨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用机场的建设、使用、运营管理及相关活动,依据《民用航空法》和《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通用机场按物理特性分为跑道型机场、水上机场和直升机场,按社会属性分为对公众开放的A类和不对公众开放的B类。A类进一步细分为A1级(可服务10人以上航空器)和A2级。中国民航局及其地区管理局负责行业监督管理。A类通用机场实行使用许可制度,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运营;B类则实行备案管理。场址选择需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考虑与邻近机场的协调。专业工程建设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涉及招标投标、市场准入、监理等制度。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前需通过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机场运营人负责安全和运营管理,需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定期培训从业人员,并确保设施设备处于适用状态。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违反规定的建设单位或运营人将面临罚款等处罚措施。本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不适用于临时起降场地、船上直升机场、直升机水上平台及无人驾驶航空器使用的起降设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建设的意见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01-18 72 0 0

为提升应急通信能力,适应新时期极端场景和大安全大应急需求,相关部门提出构建国家大应急通信框架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1. **总体要求**:以创新技术装备、改革工作机制、夯实网络基础为核心,全面提升应对极端场景的应急通信能力。目标是到2027年,实现空天地海一体关键技术创新突破,增强通信网络抗毁韧性,形成公网专网协同格局。2. **推动创新突破**:推进应急通信技术研发,如无人机空中通信、室内定位导航等;研发新型应急通信装备,如无人空中载体、全地形车等;构建产学研联合的创新发展平台,制定应急通信标准体系,促进产业生态繁荣。3. **加快机制改革**:完善供需对接、协同保障和资源共享机制,推进电信企业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应急通信指挥机制,优化人员管理与职业发展通道。4. **夯实网络基础**:增强重点地区通信网络覆盖,提高通信网络抗毁韧性,建设专网通信支撑服务能力,确保卫星网与地面网融合协同。5. **强化保障能力**:提升应急通信指挥预警、区域保障和队伍实战能力,加强基层保底应急通信能力建设,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指挥通信畅通。6. **保障措施**:强化组织实施、制度建设和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激励各方积极参与应急通信工作。该意见由多个部委联合发布,旨在全面提升中国应急通信现代化水平,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解读丨《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来源: 中国民航局 2025-01-18 89 0 0

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修订后的《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4年12号令),以适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要求。此次修订旨在规范民航行政处罚,提升执法效能,并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 **落实上位法要求**:增加了法制审核章节,明确了记录要求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定了案件移送的要求。2. **完善具体环节**:首次将立案和撤销立案的规定纳入规章,增加了案件中止和终止的具体情形,规范了听证程序和结案归档工作。3. **强化权益保障**:规定了过罚相当原则,确保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一致;优化送达制度,允许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文书;明确听证环节中的相对人权利。4. **细化新增处罚种类**:对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等新增处罚种类进行了细化规定,为未来实践提供指引。此次修订围绕民航行政执法中的重点问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贯彻法治政府要求。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来源: 中国民航局 2025-01-18 82 0 0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2号)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民航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民航行政机关依法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该办法规定了民航行政机关包括中国民用航空局及其派出机构的处罚权限和程序。主要内容包括:- **处罚种类**:涵盖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件等。- **实施机关与人员**:明确民航行政机关及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和职责,要求执法人员具备监察员资格。- **管辖和适用**: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管辖,特殊情况由中国民航局指定管辖。- **普通程序**:涵盖立案调查、法制审核、听证、决定等环节,确保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简易程序**:适用于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 **执行和结案**:规定罚款缴纳、延期或分期缴纳、通报批评、强制执行等内容。- **监督机制**:中国民航局对各地区管理局的行政处罚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公正执法。该办法强调行政处罚应遵循公正、公开原则,坚持过罚相当,并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


工委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经开区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湖北武汉经开区 2025-01-17 75 0 0

武汉经开区发布《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旨在通过通航产业园为核心,推动低空经济全面发展。目标是到2027年,初步建立产业集聚区,优化产业链条,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完善基础设施,并丰富应用场景。具体措施包括:引进和培育头部企业,建设武汉汉南机场、低空经济产业园等重要载体;发展eVTOL、飞行汽车等整机制造,推动跨产业融合;攻关大中型无人机关键技术,打造创新平台;推进低空空域科学划设及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应急救援、文旅、物流及载人交通等低空应用场景。保障措施涵盖成立工作专班、强化财政支持、争取专项资金及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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