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ERO100连载 | PCC集团
2019年11年08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09-16
一、公司基本情况
辅导对象 | 北京微纳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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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17 年 8 月 7 日 |
注册资本 | 6,256.25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高恩宇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81 号院二区 2 号楼 4 层、5 层、6 层 101 |
控股股东及持股比例 | 无控股股东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表决权比例 | 高恩宇-25.6363% |
行业分类 | (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 否 |
备 注 | 公司近 3 年内不存在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存托凭证并上市申请被终止审查、不予核准、不予注册的情形 |
二、辅导相关信息
辅导协议签署时间 | 2025 年 9 月 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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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机构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三、辅导工作安排
时间 | 辅导内容 | 实施方案 | 辅导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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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前期 | 对公司全面尽职调查,形成辅导方案并开始实施辅导,组织辅导对象自学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 1、对辅导对象进行全方位尽职调查,通过实地调研、人员访谈、查阅资料、专题讨论等方式,对发行人基本情况、历史沿革、财务内控、合法合规经营、行业发展情况、业务模式、技术研发等进行摸底调查,形成具体的辅导方案并开始实施。 2、辅导机构对重点问题形成专项备忘录,并组织辅导对象开展自学、专题研讨、案例分析、中介机构协调会等。 | 辅导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 |
辅导中期 | 对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规范、整改;对辅导对象开展授课培训;协助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规划;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 | 1、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协助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2、对于辅导中发现的公司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会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有关管理人员持续落实整改方案。 3、辅导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进行集中授课培训,集中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 | 辅导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 |
辅导中期 | 组织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编写发行上市申报文件,检查问题整改及落实情况。 | 1、辅导机构牵头组织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编写发行上市申报文件,明确相关辅导人员需要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对上市申报文件中相关内容进行把关。 2、辅导机构及各中介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会计基础工作、经营情况、辅导对象知识掌握情况进行 | 辅导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 |
辅导后期 | 向证监局提交验收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证券市场知识测试,配合完成辅导验收。 | 1、举办证券市场基础法律、行政法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培训讲座。 2、针对所辅导的内容,组织辅导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和证券知识考试。 3、在测试通过后申请辅导验收,并配合证监 | 辅导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 |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关于北京微纳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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