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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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适航指令(编号:CAD2025-R044-01),主要内容如下:
核心内容概述
指令性质:强制性措施,涉及飞行安全,未按规定完成的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适用范围:Robinson Helicopter Company公司R44和R44 II型直升机。
替代关系:本指令替代了CAD2024-R044-01(修正案号39-11700)。
参考文件:FAA AD 2025-11-07(修正案号93-23053,2025年5月29日颁发)。
生效日期:2025年7月11日。
颁发日期:2025年6月11日。
联系人:邵明华,电话18079102920。
具体内容
原因:
- FAA于2025年5月29日颁发了AD 2025-11-07,保留了被替代指令AD 2024-1911的要求。
- 明确替代检查是重复性的,并增加了一种特定油漆去除剂选项。
- 该文件满足CCAR-39中颁发适航指令的要求。
措施和符合性时间:
- 按照FAA AD 2025-11-07中段落(f)、(g)的内容执行。
其他规定:
等效替代:
- 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等效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审定部门的批准。
- 在使用任何经批准的等效替代方法之前,需通知有关飞行标准部门的主管监察员。
重点事项
本指令是强制性的,涉及飞行安全,必须严格遵守。
适航指令的执行需参照FAA的AD 2025-11-07的具体要求。
任何替代方法或时间调整需获得适航审定部门的批准,并通知相关监察员。
适航指令:主旋翼传动-离合器轴前支架-检查/拆卸/更换
参考文件:2025-11-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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