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AOPA公开征集全国县区低空产业发展指数数据

低空经济与新兴航空器产业链月度动态报告 获取样刊

中国AOPA 2024-11-08

844 0 0

关于开展2024全国县(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指数申报和数据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打造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全国两会上“低空经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表示要“积极打造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底至2024年初,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低空经济”有关内容写入当地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出台相应的行动方案。

2024年10月19日,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以下简称“中国AOPA”)在苏州首次发布了《2024年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指数报告》。该报告用5项二级指标、38项三级指标阐述了低空经济产业的发展状况和市场景气情况,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帮助其更好地把握低空经济产业的发展趋势,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同时,也有利于企业通过该指数了解行业动态,找准市场定位,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该指数的发布,吸引社会各方众多关注,也为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此基础上,为能从微观层面进一步客观评价县(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总结低空经济产业在县(区)一般性发展规律,探索县(区)因地制宜高质量发展低空经济路径,促进县(区)间相互学习与共同进步,现启动“2024全国县(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指数”申报和数据征集工作

一、征集内容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界定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及空间结构相对独立的市辖区(辖有乡镇、空间相对独立发展的市辖区),以及发展基础较好、已具城市雏形或城市形态的建制镇镇区。

(二)指数体系及数据

全国县(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指数由两个一级指标构成“综合实力指数”“产业景气指数”

“综合实力指数”下设5个二级指标,分别为产业发展环境、低空飞行器生产制造、低空基础设施、低空运营服务和低空飞行服务保障,每个二级指标下设立对应数据采集项。

“产业景气指数”把反映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基础统计指标各自的波动幅度或变化率综合起来,用于反映产业发展的波动方向和波动程度。

二、评选办法

依据中国AOPA《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指数编制与发布规则》团体标准,本次指数测算过程主要包括数据收集、权重确定、指数计算三大环节。

根据官方统计数据、申报县(区)定向采集的数据,通过对指标体系中的三级指标经无量纲化、权重设置、合成指数等处理环节,加权生成用来反映县(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状况的系列二级分类指数、综合实力指数和景气指数。

三、相关要求

(一)资料数据要求:本次指标数据采集范围为2024年1月至10月数据。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5日。

四、参与方式

请有意向的县(区)提交相关申请至邮箱(fengpanpan@a0pa.org.cn),我会相关负责人员将提供具体指标内容和数据要求。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2024年全国县(区)低空经济产业指标”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冯老师:18911753640

郭老师:13041257957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2024年10月31日


原文链接 : 点击查看


评论 (0)


暂无评论

免费试用


请完善以下信息,我们将会尽快与您联系
若当前手机号码未注册航空产业网,系统在您提交信息之后会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用户密码默认手机号码最后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