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晨龙飞机(荆门)有限公司晨龙飞机生产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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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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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龙飞机(荆门)有限公司

  报来《晨龙飞机生产线建设项目核准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积极培育新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荆门国家通用航空综合示范区建设,推动我省通用航空产业集聚发展。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7〕23号)规定,同意晨龙飞机(荆门)有限公司建设晨龙飞机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8-420894-37-02-018484)。

  二、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宏图路一号荆门通用航空产业园。

  三、项目总投资:3758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206万元,流动资金5587万元,其他投资11790万元。建设投资20206万元的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11182万元,自筹资金9024万元。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钣金生产线/装配生产线/测量设备、成品件检验与地面试验设备、试验试飞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晨龙AL8型飞机50架的生产能力。

  五、项目招投标请按照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荆门市城乡规划局漳河新区分局《关于通航厂房重资产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荆漳土审字〔2016〕3号)》、《关于通航厂房重资产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意见(荆规漳函〔2017〕11号)》、《关于通航厂房重资产建设项目的规划意见(荆规漳函〔2016〕81号)》、《关于通航厂房重资产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工程意见(荆规漳函〔2017〕12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项目建设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及时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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