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ERO100连载 | PCC集团
2019年11年08日
观典防务 2022-05-27
观典防务主营业务包括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涵盖禁毒、反恐、资源调查、环境监测等领域,其中尤其在禁毒领域具有明显优势。2021年观典防务财务营业收入相比上一年上涨3成,经营业绩保持稳步健康成长,主营业务增速稳定,继续保持细分行业龙头地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团队稳定,相关技术不断提升和完善,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了重要保障。
观典防务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国内领先的无人机服务提供商,也是国内最早从事无人机禁毒产品研发与服务产业化的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收入来源为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和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方面,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无人机,依托十余年来积累创建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有数据库和专业处理技术,为客户提供项目策划、数据获取、数据解译、督导核查、情报研判等全链条解决方案。公司业务涵盖禁毒、反恐、资源调查、环境监测等领域,尤其在禁毒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相关科研项目获得由公安部颁发的科学技术二等奖。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
无人机禁毒产品研发与服务产业化的企业,在无人机禁毒服务细分市场具有领先优势。
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方面,公司研发了多款无人机系统及非致命性装备等防务产品,建设了高标准的生产线,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产品设计生产及服务。公司在无人机总体设计、飞行控制、气动优化等方面掌握核心技术,开创了我国小型无人机高海拔地区自由起降飞行的先河,构建了 7,000 米以下空间分层飞行体系。无人机整机方面,公司拥有数万航时的野外飞行经验,自主研发的小型工业级无人机在长航时、大载荷、多功能和易部署等方面性能出众,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竞争优势;无人机分系统方面,公司凭借自身积累的海量飞行数据,形成了安全可靠、智能化突出的分系统产品,得到国家航天院所旗下多家企业的认可。公司在工业级无人机细分行业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方面形成了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在军工领域,公司目前已取得完整的军工资质,标志着公司具备了全面承揽军工业务的能力。公司依托先进的无人机生产能力,与军工单位在无人机整机集成、分系统配套、新技术研发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在研项目涉及靶场火力点监控、炮弹落点监控、火力打击效果评估、靶机研制、靶弹研制、察打一体无人机配套等。这些项目的成果转化,为公司积累了技术基础和军工项目研发经验,提升了公司在军工领域的竞争力,正逐步形成公司新的效益增长点。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按无人机的应用领域分类,可分为军用无人机和民用无人机。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为工业无人机,属于民用领域,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其中,中国民用航空局包括三级安全监管体系,即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地区管理局派出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局三级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对所在地辖区的民用航空事务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检查安全活动、发布安全通报和指令、评估航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工作、调查处理航空事故等。我国现有 7 个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下设各省级民用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局。2009 年,自中国民用航空天津安全监督管理局第一个挂牌开始,中国民用航空安全监督的新体制开始实施。
2、行业监管体制
近年来,无人机产业迅速崛起,国家对无人机产业的监管不断完善,相继在经营、适航、空域申请等方面对无人机监管做了规范和管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1)经营
经营方面的规范主体为无人机运营商,监管者为民航局。2018 年 3 月 21 日,民航局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框架下,规范了无人机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准入和监管要求,于 2018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民航局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无人机经营许可证颁发及监督管理工作。
(2)适航
适航方面的规范主体为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或者占有人,监管者为民航局。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由民航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明确指出,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必须执行规定的适航标准和程序。《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作业飞行技术规范》(MH/T1069-2018)对作业组织与实施、信息传输与数据要求、维护与保养、异常处置等方面均做出明确规定。
(3)空域申请
空域申请方面的规范主体为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监管者为空管单位(目前以军方为主)。民航局飞行标准司于 2016 年 7 月发布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在就无人机驾驶员的分类标准中,提到了隔离空域和融合空域。此文件中,融合空域,是指有其它有人驾驶航空器同时运行的空域;隔离空域,是指专门分配给无人机系统运行的空域,通过限制其它航空器的进入以规避碰撞风险。理论上,所有无人机飞行均应申请空域,但无人机空域管理尚不完善,目前空域申请主体主要是政企用户。
(二)行业基本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无人机是由控制站管理(包括远程操控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也称为远程驾驶航空器。无人机系统是指由无人机飞行平台、飞控与导航分系统、地面站分系统、任务载荷分系统等组成的系统。作为一种高效安全的飞行器,无人机可以代替人工更好地完成数据采集、高空拍摄、地质遥测、远程监控等作业。
按无人机的结构分类,可分为固定翼无人机(含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和多旋翼无人机。固定翼无人机续航时间长、巡航速度快、实用升限高、任务载荷大,随着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的诞生,解决了起降受场地限制的瓶颈,但尚无法实现飞行过程中的长时间空中悬停。多旋翼无人机可垂直升降、空中悬停、结构简单,但是续航时间短、载荷小。
按无人机的应用领域分类,可分为军用无人机和民用无人机,而民用无人机又分为消费级无人机和工业级无人机。无人机最早应用于军事领域,整体性能要求较高,主要包括察打一体机、战斗机、侦察机和靶机。近几年无人机技术在民用、警用领域的应用获得长足发展。民用消费级无人机以娱乐应用为主,主要用于个人航拍;民用工业级无人机以创造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广泛应用于禁毒侦查、反恐巡逻、环境监测、航空测绘、电力巡检和农林信息化等领域。
从行业发展角度分析,军用装备具有较强的技术壁垒和行业垄断性质,民营企业和资本的准入条件较高。
公司所处的工业级无人机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从制度、法规、政策、标准等多个层面促进国内工业级无人机行业的发展,为我国工业级无人机行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近年来,工业级无人机行业监管相关法规逐步完善,行业主管部门陆续出台《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逐步开放低空空域、规范飞手驾驶与培训,整治“黑飞”等问题,促进无人机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公司及时跟进政策发展趋势,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的相关要求,具备业务开展所需的各项资质。
未来,随着禁毒侦查、反恐巡逻、环境监测、航空测绘、电力巡检和农林信息化等应用领域的持续拓展及成熟,工业级无人机将在社会发展及经济运行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监管法规逐步完善,为工业级无人机行业营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奠定更为坚实的发展基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持续保持竞争优势,预计对公司的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所在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无人机市场蓬勃发展
民用无人机方面,根据前瞻经济学人相关数据,近五年来,中国消费级和工业级无人机都取得了高速发展,中国民用无人机的市场发展潜力巨大,逐渐成为全球无人机行业重要的板块之一,主要得益于供给端及需求端两方面的双重驱动。未来,工业级无人机行业增长速度仍将保持在高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到 2025 年,民用无人机产值达到 1,800 亿元,年均增速 25%以上。
军用无人机方面,在中国无人机出现之前,军用无人机的出口一直由美国和以色列主导。但是随着我国军用无人机研发技术的发展,我国也逐渐成为全球军用无人机市场最重要的出口国之一。据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提供的军用无人机出口数据显示,从 2008 年到 2018 年,中国的地位不断攀升,成为全球第三大军用无人机出口国。国产军用无人机以性价比优势逐渐成为全球军用无人机市场重要的出口产品,未来随着我国军用无人机研发技术的发展,我国军用无人机的国际市场竞争地位也将进一步加强。
(二)产业政策支持
我国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军事智能化发展,提高基于网络信息体系的联合作战能力、全域作战能力”。在无人机智能制造领域,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了要加大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将航空装备、智能制造装备列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重点方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畅通国内大循环、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等章节均提及航空领域,并指明要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积极发展通用航空,加强和完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与能力。此外,无人机低空飞行管理政策的不断完善也是大势所趋,随着改革进入到实质推进阶段,
无人机产业将迎来战略性发展新机遇。在禁毒领域,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京召开,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出席并讲话。他指出,全球毒品泛滥态势进一步发展,我国毒品形势发生复杂深刻变化,禁毒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风险挑战。今年是建党 100 周年,是“十四五”开局和新征程开启之年,做好禁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高水平推进禁毒科技创新;要大力推进“智慧禁毒”建设,加强禁毒科技研发攻关和科研成果应用,不断提升禁毒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快构建国家毒情监测预警体系,健全监测指标,深化技术应用,不断提升毒情监测评估、服务禁毒实战的能力水平。随着我国对现代化禁毒愈发重视,未来政府很可能在智慧禁毒建设领域加大预算投入,禁毒服务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
(三)资本持续投入,推动行业发展
近年来无人机外延技术逐渐完善,大量资本涌入,积极布局无人机领域,无人机行业融资规模逐渐上升。根据中商研究院披露的数据,2018 年全国共 30 余家无人机企业获得融资,融资总金额高达80 亿元。虽然从 2019 年开始,随着国家资金管理新规发布,一级市场资金募集收紧情况逐步显现,投资机构也开始更加理性审慎的看待初创企业,但 2020 年无人机行业投融资次数仍不下数十次。可见,目前资本市场对无人机行业青睐度较高。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29,863,249.05 元,比上年度增加 50,095,021.07 元,增长了27.87%,主要是因为公司调整产品结构,拓展军品市场,销售收入增加所致;此外服务业务进一步拓展,新客户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财务费用-3,554,188.42 元,比上年度减少 1,796,587.55 元,下降了102.22%,主要是因为公司减少银行借款而致利息支出减少 1,542,362.65 元。
3.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信用减值损失 487,509.51 元,比上年度增加 550,165.04 元,增长了878.08%,主要是因为公司应收款项发生变动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 46,091.94 元,比上年度增加 20,923.44 元,增长了
83.13%,主要是因为公司合同资产发生变动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投资收益 914,937.47 元,较上年度增加 821,864.87 元,增长了 883.04%,主要是因为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营业外收入 88,579.28 元,较上年度增加 82,579.28 元,增长了1,376.3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获得新冠疫情社保培训补贴,导致相关的政府补贴增长所致。
7.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72,287,866.65 元,较上年度增加18,827,046.16 元,增长了 35.22%,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技术实力的不断提升、产品应用领域、市场和客户的不断拓展,使得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和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销售业务的收入分别增长 21.22%和 34.79%,收入增加也带动了利润的增长;公司财务费用减少,致净利润有所增加。
公司前三年盈利情况
(一)发展战略
在无人机禁毒服务领域,国家在大力推进“智慧禁毒”建设,加强禁毒科技研发攻关和科研成果应用,不断提升禁毒服务实战水平,加快构建国家毒情监测预警体系。在上述环境下,公司的发展规划一是将保持先发优势和研发投入,主动适应毒情变化,在现有禁毒航测体系的基础上,逐步摸索并建立覆盖全国的、更广泛、更高效的无人机禁毒航测体系以及与之相关的规程和标准。二是不断丰富技术手段,拓展毒品溯源和特征分析、制毒排污监测等领域的应用。三是利用机器学习、数据挖掘等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各类监测数据的研判力度,打造适用于各级禁毒部门的上下联动智能数据平台,加强数据资源的规模效应。
在无人机其他服务领域,公司紧扣无人机是诸多行业大数据端口这一发展趋势,将禁毒服务技术拓展应用到其他领域,面向资源调查、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应用特点和需求,整合公司现有数据资源,深挖数据资源记录的不可复原历史信息的应用价值。积极开发处理系统,加快相应基础数据和样本数据的建设,培育新的应用市场,打造终端客户新的业态模式,逐步形成新的技术核心点和业绩增长点。在无人机产品方面,公司秉承关键技术引领无人机多方向发展、产品智能化打造行业新形态的理念,以无人机总体设计、气动优化、飞行控制等核心技术为基础,以募投项目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研发、生产硬实力;以无人机系统为核心、以智能防务装备为拓展方向,不断丰富公司的产品矩阵、持续提高公司的产能,加快智能制暴器的中试和定型工作,为公司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奠定更高的基础。
在智能防务装备方面,根据其专业化程度高和协同配置要求高的特点,公司一方面加大空间侦察、情报研判等防务产品开发,形成以无人机为中心的、可用于防务领域的信息化支撑产品体系。另一方面加快以智能制暴器为代表的执法装备的成果转化,填补在维稳、处突等领域的应用空白。此外,针对智能防务装备具有更新换代快的需求特点,公司将强化新产品研发能力建设,完善不同类别防务产品的研产及验证体系,形成覆盖范围广、重点领域精的拳头产品。
在军工方面,公司围绕“加强无人作战研究、加强无人机专业建设”这一军队发展方向,通过研讨军用无人机研制与作战的关系、新技术与传统装备的关系、无人机与网络通讯的关系,制定公司的军品战略布局。具体做法包括加强与高校的战略合作,强化基础理论的研究,完善公司的中远期技术布局;通过中型无人机研制、实时侦察跟踪算法研究等研发项目,形成包含模拟仿真战术演练和实战实操作业装备的产品链,进一步提升公司军工技术和军工产品的占比等。
(二)经营计划及目标
1、深耕禁毒服务市场,拓展其他无人机应用领域
一是凭借公司禁毒领域的先发优势和技术积累,巩固并深耕各地区的禁毒市场。二是发挥公司数据获取高效、数据积累丰富、数据处理精准等优势,扩展在反恐巡逻、资源调查、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应用,打造新的盈利点。
2、优化产品矩阵,提升盈利水平
以无人机系统为主体,以智能防务装备为方向,以非致命性装备为增长点,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产品营销力度,努力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销售业绩。
3、凭借多年储备,扩大军工技术成果转化在军工技术和军工项目多年储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军品市场渗透步伐,在发挥公司定制化产品优势的同时,进一步实现靶机、靶弹、巡飞弹及察打一体无人机等项目的成果转化,扩大军工业务收入。
4、强化研发力度
加强与高校的战略合作,强化基础理论的研究,完善公司的中远期技术布局;通过中型无人机研制、实时侦察跟踪算法研究等研发项目,形成包含模拟仿真战术演练和实战实操作业装备的产品链,进一步提升公司军工技术和军工产品的占比等。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经营风险提示并注意投资风险。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转板申请文件,拟转入板块为科创板,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根据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 7 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司申请转板的审查结果为通过,上市委员会具体审查意见为:符合转板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同意公司转板至上交所科创板的审核决定。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收到由北交所下发的公司终止上市受理通知书。
如公司转板完成,公司股票将自北交所转至上交所科创板进行交易。
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正式登陆科创板,低开20%。截至收盘,观典防务跌23.63%,报16.71元/股。观典防务此前发布的科创板转板上市公告书显示,上市后的交易事项适用上交所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为21.88元/股。
作为“转板第一股”,观典防务不仅是第一家转板成功过会的公司,也是第一家申报新三板精选层的公司,同时是精选层第一家申请直接转板的公司。
公司前两名股东,高明先生持有公司 41.45%股份,李振冰先生持有公司 11.25%股份,高明先生和李振冰先生系同胞兄弟关系,股权相对集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高明先生在公司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管理上均可施予重大影响。
高明先生,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佳木斯大学大专学历。1990年 7 月至 1992 年 6 月就职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部燃料司,任办公室主任助理;1992 年 7月至 1993 年 6 月就职于世界图书出版公司,任编辑;1994 年 7 月至 2014 年 8 月就职于北京昭阳文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经理;2004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市劳动模范、中国刑侦学会理事,无人机禁毒航测创始人,“2013 年民间最美禁毒人士”候选人,2014 年“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获得者。曾对航空发动机提出了“六大改进”技术,使“禁毒者”无人机成为国内首架、世界少有的可在高海拔地区自由起降的小型无人机;主持建立的国内首个基于无人机影像的涉毒信息数据库,实现了涉毒目标的准确识别和实时定位;作为某单位“天目”系列行动负责人之一、某部专家组成员,对某单位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系统做出了积极贡献;参与起草的无人机航测工作规程已由某单位下发全国;根据我国无人机产业发展现状制定了以“通用技术为保障、专属技术为核心、社会需求为目标”的发展方向,使公司成为颇具实力的无人机禁毒航测侦察解决方案供应商。报告期内,高明先生连任北京市东城区第十四届政协委员并当选东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振冰先生,197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外交学院大专学历。1991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就职于北京国都大饭店,任旅游部及商务中心经理;2000 年 4 月至 2002年 9 月就职于北京易速科贸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05 年 7 月,自由撰稿人,。2005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常务工作,探索并建立了无人机在禁毒领域中的应用模式,参与起草的无人机航测工作规程已由某单位下发全国。
贾云汉先生,董事,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空气动力学专业学士学位。2002 年 6 月至 2004 年 12 月就职于天创国际演艺制作交流有限公司,任总办秘书,参与商业文化信息收集及分析研判工作,并积累了相关经验;期间,曾协助导师完成附面层扰流计算模型的理论研究,开始涉足理论数值计算学科。2005年 1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项目管理部经理。熟悉我国禁毒工作,作为“天目”系列行动负责人之一,负责无人机航测行动方案起草、行动协调、后期数据处理、禁毒督导核查等工作,参与的禁毒工作曾两次获得某部书面感谢和嘉奖,多次作为某单位专家组成员对全国各省级禁毒部门进行培训;先后参与近 10 项软件开发项目,负责核心算法的理论研究。经过多年实践积累,于 2013 年先后主持研发了“涉毒案件特征目标识别系统”和“涉毒案件特征目标定位系统”,形成了国内首款基于无人机遥感数据的禁毒应用系统,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分管的反恐侦察无人机研发项目连续三年获北京市财政资金支持;参与设计的“禁毒者”无人机获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参与设计的“禁毒者”无人机获文化部首届中国设计大展入围奖。
钟曦先生,董事,198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人机与环境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8 年 8 月至 2009 年 1 月就职于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负责某型雷达结构总体设计;2009 年 6 月至 2009 年 10 月就职于北京北仪创新真空科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负责某型航天器真空设备结构总体设计;2009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研发生产部经理、研发生产部总工程师,先后获得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文化部首届中国设计大展入围奖、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此外,钟曦先生独创的机翼插接结构和尾撑折叠结构改变了传统无人机结构布局模式,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认证,承担的“小型无人机经济油耗规划系统”提升了无人机风场环境下的作业安全及效率,并获得软件著作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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