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南昌飞行大会城市宣传飞行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在相关区域飞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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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发布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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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

洪府函〔2024】152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南昌飞行大会城市宣传飞行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在相关区域飞行的公告

2024年10月30日,我市将举行2024年南昌飞行大会城市宣传活动,为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4年10月30日0时至2024年10月30日24时,在活动现场设立临时禁飞区,禁飞区范围为枫生快速路(西一环路)、英雄大桥、洪都大道(东一环路)、井冈山大道、南莲路、莲塘大道、南昌南绕城高速(含富山赣江特大桥)的合围区域内以及扬子洲镇全域。

二、禁飞类型

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滑翔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在禁飞区内起飞或飞入禁飞区:禁止在禁飞区内进行放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

三、依法查处违规飞行

对于违反以上公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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