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规〔2024〕74号 飞行数据分析方案实施与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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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202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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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规〔2024〕74号 飞行数据分析方案实施与管理要求》的核心内容如下:

目的与适用范围

  • 目的:为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提供制定、实施以及评估飞行数据分析方案的指导,充分发挥飞行数据对民航安全管理决策的支持作用.
  • 适用范围:适用于按照CCAR-121部运行的运营人和按照CCAR-135部运行最大起飞全重超过27000千克多发涡轮喷气飞机的运营人.

定义

  • 飞行数据分析(FDA):对所记录的飞行数据进行分析,以提高飞行运行安全的过程.
  • 飞行数据分析方案(FDAP):系统化、主动识别危险源的工具,通过改进飞行机组情景意识、训练有效性、操作程序、飞机维修方案等方式提升安全水平.
  • 飞行数据记录器(FDR):带保护装置的机载飞行数据记录设备.
  • 快速存取记录器(QAR):无保护装置的机载飞行数据记录设备,主要用于日常运行时获取飞行数据.
  • 日常运行测量(ROM):收集每次飞行中特定时间内或条件下采集的指定记录参数,并进行数据分析的过程.
  • 绿色参数与绿色标准:用于衡量飞行操作是否符合绿色标准的一系列关键数据指标,以及针对参数设定的理想标准值.

背景

  • 中国民航从1997年开始推行飞行品质监控工程,逐步建立飞行数据分析方案,支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安全风险管理”和“安全保证”,持续改善运营人的整体安全绩效和运行效率.
  • “绿色QAR”理念倡导正向的飞行品质管理,基于飞行数据分析建立目标数据模型,引导飞行员遵守标准操作程序及相关技术规范.

飞行数据分析方案基本原理

  • 基本要求:
    • 作为危险源识别工具之一,是运营人安全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
    • 应当是非惩罚性的,不得将独立的个体飞行数据分析事件作为对个人技术晋级的限制.
    • 可以作为运营人安全管理体系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的数据源.
    • 鼓励遵守标准操作程序,并可以在满足数据保护要求的基础上探测非标准行为.
  • 组织机构及职责:
    • 建议设立飞行数据分析方案工作组,由飞行训练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飞行运行部门、适航维修管理部门、IT管理部门等构成.
    • 明确了飞行数据分析方案工作组办公室和成员的职责.
  • 设备及系统:
    • 包括机载数据采集和记录设备、地面数据处理和分析系统(GDRAS)、空/地数据传输系统、飞行数据分析数据库等.
  • 工作流程:
    • 包括机载数据采集和记录、地面数据处理和译码、飞行数据分析与评估等步骤.
  • 飞行数据分析过程:
    • 包括事件分析和日常运行测量(ROM)两种方法,以及飞行数据分析验证.

制定与实施飞行数据分析方案

  • 计划阶段:成立筹备小组,明确参与部门,选择技术方案,制定飞行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制定监控项目和标准,编制程序文件.
  • 实施阶段:人员选择和培训,技术可行性评估,设备安装,飞行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测试和数据验证,原始数据存储.
  • 持续运行阶段:启动飞行数据分析方案,持续改进,项目变更,应用拓展,定期评估,报告编制与发布.

飞行数据分析方案管理

  • 职责:民航局飞行标准司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运营人合格证管理局负责审定、监察和实施工作.
  • 运行要求与管理:运营人应将飞行数据分析方案工作程序和实施细则上报备案,运行的飞机监控率应为100%,航段监控率不得低于95%.
  • 数据报送:运营人应定期向合格证管理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报告统计数据和趋势分析报告,必要时上报原始数据.

信息共享

  • 鼓励运营人之间共享飞行数据分析方案的相关信息,以提升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附件

  • 包括飞行数据分析方案监控项目与标准示例、QAR数据使用“负面清单”、冲/偏出跑道风险管控示例、统计数据、趋势分析报告和原始数据要求、民用航空飞行数据分析方案人员管理办法、缩略语等.
原文链接 :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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