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简介、直属单位与主营业务
2022年04年24日
航空工业光电所 2023-04-18
六一三博物馆(613所)的镇馆之宝之一,是一份长达14页的特殊手迹,这份手迹是何长工的亲笔,上面记录了他带领段子俊、沈鸿一行赴苏联争取帮助中国建设航空工业问题进行谈判的过程,最终成功与苏方签订《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新中国航空工业就此起步。下面是手迹的部分内容。
何长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于1949的10月调北京组建重工业部,任副部长,代部长,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发展我国工业生产的指示,重点抓了航空、钢铁、造船、电机和动力等重工业的建设,为我国重工业和航空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主持重工业部工作期间,投入很大精力创立新中国的航空工业。我认为发展航空工业离不开其他行业,如钢铁行业,有色金属工业,仪器仪表制造工业的支持,同时航空工业的发展也可以带动其他工业的发展,因此,在组建重工业部时,就把航空工业和其他工业纳入重工业的整体规划之中。
发展航空工业一无技术,二是资金有限,怎么办?我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技术上争取苏联援助,资金则尽可能挤。这个想法得到了毛主席,周总理和其他党中央领导人的支持。1950年12月,周总理连续召开会议,研究中国航空工业的建设问题,我多次参加。会议决定了中国航空工业的建设方针,是先修理后制造,再发展到设计。要与苏联谈判,争取他们帮助我们建设航空工业。
1951年1月1日,遵照周总理的指示,以我为团长,段子俊,沈鸿为团员的代表团启程赴苏联,就争取帮助中国建设航空工业问题进行谈判。苏方组成了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维辛斯基为首的7人代表团进行谈判。
中苏代表团在莫斯科进行了18天的谈判,于2月19日在三个主要问题上达成协议:
一是关于中国建立航空工业的方针问题。中国的方针就是周总理提出的“先修理后制造”。苏方对这个方针不很理解,他们提出,中国不需要搞航空制造业。需要飞机及器材,向苏联订货就行了。我等一再说明我方方针的正确性和必要性,最后使苏方同意中方的主张,达成包括修理,制造在内的全部工程由苏联负责,并派8名顾问,100名专家来华帮助建设。
二是关于修理的规模,双方议定,修理规模为年修飞机600架,发动机3000台。我等提出请苏联派修理列车来华,苏方同意了这一要求。
三是援助中国工厂在哪里设计,苏方提出在莫斯科设计,然后把图纸送到中国施工。我等坚持的观点是:在哪国施工,理应在哪国设计,紧密结合该国实际。我据理力争,最后使苏方同意了中国的要求。
谈判结束回国后,我立即投入了紧张的工作,集中精力抓航空工业筹建。4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颁发了《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宣布成立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聂荣臻为主任,李富春为副主任,我和刘亚楼、段子俊、马文为委员。4月18日,重工业部航空工业局成立,地点设在沈阳。7月16日,政务院任命我兼任航空工业局局长。10月,中苏两国政府正式签订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组织修理飞机、发动机及组织飞机厂方面的技术援助的协议》。不久,苏联派来了设计人员和专家,送来了设计器材、资料、并开来了修理列车。
遵照周总理关于“在设计修理厂时,就要考虑到日后转变为制造厂的安排和部署”的指示,我和段子俊等通过调查研究,采纳和苏联专家的建议,制定出航空工业建设计划的初步意见,于同年8月上报中央军委,朱总司令批示:“即照计划执行”。与此同时,聂荣臻,李富春写报告给毛主席并中央书记处,提出了航空工业的建设方针、生产规模及厂址选定等原则。此报告经刘少奇、周恩来、陈云核准,毛主席于8月21日批示“照办”。随后,航空工业开展了紧张的工厂调整和改造扩建工作。到1952年,航空工厂已调整为13家,初步组建基本建设设计院一所,学校12所,职工3万余人,金属切削机床增加到2000多台。新中国的航空工业从此起步。
本文摘自六一三博物馆馆藏何长工手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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