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十九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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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信息中心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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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十九标段 备案记录编号: 民航新疆招标备字〔2024〕49号 项目类型: 货物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且已经发布了中标公示,由于 原评标委员会依据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对三家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客梯车业绩进行了重新核查,经核查业绩分评分有误,最终评标结果发生变化 ,公示期 2025-01-15至 2025-01-17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十九标段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腾达航勤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新疆天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天一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总得分95.894.7793.88
项目负责人姓名金春琴米梓璇孙虎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职称证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113201735
投标人业绩
投标报价(元)
质量合格合格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备发货条件,等待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4天内运抵新疆乌鲁木齐机场。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备发货条件,等待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4天内运抵新疆乌鲁木齐机场。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备发货条件,等待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4天内运抵新疆乌鲁木齐机场。
评标情况初步评审通过,综合排名第一初步评审通过,综合排名第二初步评审通过,综合排名第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烜

 联系电话: 15699111991

 投诉受理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

 地址: 乌鲁木齐迎宾路1341号

 电话: 0991-3805202

招标单位: 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2025-01-15 15: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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